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 号)《山东政法学院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鲁政院〔2023〕89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及评选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法学院各班级民主评议和辅导员老师的推荐下,严格遵照评选程序,经法学院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审核,拟推荐以下41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2021级法学本科1班:李凡平 赵玉婵
李凡平 87.8*80%+94.8*10%+1=80.7
赵玉婵85.2*80%+95.1*10%+2=79.7
2021级法学本科2班:王 芳 王睿彬
王 芳 98.7*80%+97.6*10%+3=91.8
王睿彬 100.3*80%+100.1*10%+3=93.2
2021级法学本科3班:张明珠
张明珠90.8*80%+100*10%+3=85.7
2021级法学本科4班:刘琪 朱文轩 孟思奇
刘 琪 91.7*80%+99.7*10%+1=84.4
朱文轩 88.7*80%+97.4*10%+3=83.7
孟思奇 87.5*80%+96.9*10%+3=82.7
2021级法学本科5班:谢晓剑 李芳
谢晓剑 88.2*80%+90.1*10%+2=81.6
李芳 85.7*80%+90.8*10%+3=81.0
2021级法学本科6班:梁丹丹 谭可欣
梁丹丹 88.8*80%+93.8*10%+2=82.4
谭可欣 93.4*80%+100.1*10%+2=86.8
2021级纪检监察实验班:肖乃如 陈心阳
肖乃如 91.1*80%+100*10%+3=86.0
陈心阳 94.0*80%+100*10%+2=87.2
2022级法学本科1班:崔海燕 王超
崔海燕 87.4*80%+98.7*10%+3=82.8
王 超 86.6*80%+98.4*10%+3=82.1
2022级法学本科2班:王梦萱 程文可
王梦萱 80.2*80%+96.7*10%+3=76.9
程文可 79.9*80%+85.0*10%+3=75.4
2022级法学本科3班:隆佳伶 张依琳
隆佳伶 88.4*80%+100*10%+1=81.7
张依琳 87.5*80%+98.7*10%+1=80.9
2022级法学本科4班:王钦旺 江馨怡
王钦旺 88.1*80%+97.5*10%+1=81.2
江馨怡 89.7*80%+100*10%+2=83.8
2022级法学本科5班:郝国庆 任万芳 陶怡璇
郝国庆 84.9*80%+100*10%+3=80.9
任万芳85.4*80%+83.1*10%+2=78.6
陶怡璇85.0*80%+73.0*10%+3=78.3
2022级法学本科6班:梁文哲 王锡博 倪为唯
梁文哲 88.1*80%+100*10%+2=82.5
王锡博 83.1*80%+95.2*10%+3=79.0
倪为唯 82.1*80%+99.6*10%+3=78.7
2023级法学本科1班:吴东晓 刘美超
吴东晓 79.5*80%+90.1*10%+1=73.6
刘美超 69.8*80%+90.3*10%+2=66.9
2023级法学本科2班:马梦洁 张锦绣
马梦洁 77.9*80%+83.4*10%+2=72.7
张锦绣 76.8*80%+81.9*10%+2=71.7
2023级法学本科3班:王严唯
王严唯73.4*80%+81.7*10%+1=67.9
2023级法学本科4班:王萌萌 姜雨晴
王萌萌 77.4*80%+88.4*10%+2=72.8
姜雨晴 76.8*80%+90.5*10%+2=72.5
2023级法学本科5班:姜文静 邢姿怡
姜文静 87.0*80%+88.8*10%+3=81.5
邢姿怡 84.4*80%+90.0*10%+3=79.5
2023级法学本科6班:王玉茹 杨玥瑶
王玉茹 82.8*80%+92.3*10%+3=78.5
杨玥瑶 86.0*80%+94.8*10%+2=80.3
2023级纪检监察实验班:古韶涵 刘子昂
古韶涵 87.9*80%+66.9*10%+2=80.0
刘子昂 85.6*80%+66.3*10%+2=77.1
公示时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到致远楼206办公室或拨打电话:88599706实名反映。
法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