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鲁政院〔2022〕97 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公续亮、管伟
副组长:李亚楼、丁延龄、苗雨
组员:王静、束欣、闫祥帅、李倩、邵凯旋、 刘大伟、李歆
法学院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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