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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是山东政法学院承担法学专业教学管理任务的四个法学院之一,2000年8月由原法学理论教研室改为法律四系,2007年8月更名为法学院。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的要求,以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科研和学生管理工作为两翼,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做出贡献。
一、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教学管理人员3人,学生管理人员9人。教师们分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政法院校。专职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博士20人;取得教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8人;具有实践经历教师16人。现有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首批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3人,中共山东省委、中共济南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8人,校级师德标兵4人,4人获得山东政法学院十佳“我最喜爱的教师”称号,多名教师担任省市人大立法顾问、人民陪审员、仲裁员。学生管理队伍全部为硕士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优秀辅导员称号2人,获得山东高校骨干辅导员称号1人。
学院师资队伍水平较高,许多教师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中青年教师是学院教师主力;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基本合理,能够满足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课程资源优质
学院下设法理教研室、法史教研室、宪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行政诉讼法教研室、监察法教研室。学院为全校法学、监狱学等专业开设47门课程,其中《法理学基础》、《法理学要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西方法学名著导读》、《法律方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和《行政法案例研究》共10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占法学专业全部省部级精品课程的34.5%;另有5门校级精品课程。
三、科研项目多,成果丰富
学院公开发表学术文章38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60余部,获各级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其他级别项目80余项,近几年组织各类学术研讨会、讲座100余场次。这些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了法学院的社会影响力。
四、法治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学院注重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培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铸就法治人才之魂。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筑牢法学教育之本,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专业,均为省级特色专业。同时,注重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机结合,以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充分利用学校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素质拓展课程等实训平台,针对学生的职业规划、职业体验、职业能力训练、职业实践等,举办各种讨论、辩论、讲座、训练等活动,使学生的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法学院注重学风建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着力打造“乐学、勤学、活学、真学”的良好学风。2012年以前,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均超过50%,2019届、2020届本科毕业生的法考通过率均超过45%。
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秉承“崇真、求实、尚法、明理”的理念,致力于培养造就一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制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人才培养取得骄人的成绩。学院多次被学校授予“法律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学术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质量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9年,法学院“菏爱童行”、“政蕴荷梦”两支社会实践队荣获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荣誉称号,其中菏爱童行”社会实践队荣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网,入选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优秀成果宣传推广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