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法润黄河”社会实践队,深入山东省东营、滨州、聊城等黄河沿岸县市,开展了一场以“法治护航民间体育,青春助力黄河”为主题的深度调研与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学专业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实践队深入沿黄乡村、社区及体育协会,实地调研基层体育发展现状。通过观摩莘县“百县篮球”等赛事,队员们切身感受到群众体育的活力;聊城大学龙舟队的成功案例,也引发了大家对基层体育支撑体系的思考。这些鲜活案例为实践队研究基层体育组织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带着调研发现的问题,实践队迅速转变为“法治宣传员”和“法律顾问”。他们精心编印了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法规的简易读本,用通俗语言向体育组织负责人和普通群众解读其权利义务。这种“法条+黄河保护场景”的普法模式,让法治意识如同水流般融入黄河沿岸群众的日常。此外,实践队创新性地将“体育活力”与“黄河保护”主题相融合。他们在宣传中倡导“绿色健身、文明赛事”理念,强调在黄河沿岸开展龙舟、徒步、骑行等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爱护堤岸设施与生态环境,让体育活动的蓬勃生机与母亲河的波澜壮美相得益彰。
此次实践活动,实践队将法治赋能基层体育文化的理念融入政策法规解读,既为基层体育组织改良探索了法治路径,也让黄河生态保护的种子在沿黄群众心中生根发芽,以青春实践书写了体育与生态共生、法治与黄河相融的新答卷。
撰稿:张志洁
初审:闫祥帅
复审:李亚楼
终审:公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