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党委第二巡察组自10月17日起对法学院党总支开展巡察,时间8周左右。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法学院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向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及学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法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现将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接访地点:鼎山楼1201室
联系电话:0531-88599821
接访时间:工作日8:00—17:00
电子信箱:000355@sdupsl.edu.cn
特此公告。
山东政法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