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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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第一届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18:20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决定举办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法学院所有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并承担学校全日制本、专科课程教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要求的全体教师。

2.年度内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参加学校课堂教学竞赛: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

2)出现过违纪或发生过教学事故

3)学生评教和学校专家组测评成绩均不满90分者

二、参赛报名

凡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教研室报名,也可由教研室向学院推荐。

由各教研室负责审核报名教师资格条件。

三、比赛组织及规则

(一)各教研室提交参赛推荐表

各教研室于125日前将参赛名单(格式参照附件4,包括工号、姓名、职称、参赛课程、上课时间和地点)报送闫祥帅老师。

(二)学院组织年度课堂教学竞赛

比赛预计126128初举行。

(三)比赛方式

决赛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即学院组织部分督导专家、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根据参赛教师提交的参赛课程以及上课时间和地点随机抽一节课进行现场评价和打分。

由教学内容设计(30分)、课堂教学表现(40分)、课程思政设计(30分)三部分组成。

(四)比赛计分办法

具体评分标准分别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表彰与奖励

1.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设教学优秀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比例为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比例为20%,三等奖比例为30%。设立课程思政专项奖,在所有参赛教师中,根据课程思政评分标准,选拔出三名课程思政建设优秀教师,单独表彰。

2.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具体要求

(一)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比赛,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并负责审核教师的参赛资格、教学内容和备赛知识点,把真正能够代表本教研室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选手推荐出来,不断推动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二)比赛时,请参赛教师穿着正装,带好相关教学资料和教学需要的教具,另请所有比赛评委提前15分钟到场,比赛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保持良好秩序。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闫祥帅 电话:88599903


附件:1.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内容设计评分表

 2.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课堂教学表现评分表

 3.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课程思政设计专项评分表

4.各教研室参赛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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