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于2021年12月25日在山东济南举办。本届年会由法律方法研究会主办,我院法学理论重点学科、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我院院长窦衍瑞教授参加会议并致辞。会议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在线下,线上通过腾讯会议同步进行,来自山东省法学会、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交通学院等学校、科研单位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做了“新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70年”的精彩报告。
会议共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吴丙新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教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赵玉增教授、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孙跃老师分别对《司法裁判过程中的事实解释》《民法典的“德性”及其表达》《类案检索的司法适用及其完善》进行论文报告,并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孙光宁教授、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纪建文教授分别对论文进行评议。第二单元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山东政法学院侯学勇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博士研究生贾建军、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房广亮老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齐凯悦副教授分别对《地方立法权扩容背景下的中国法律体系如何融贯?》《古代法律解释中的儒家思想述要》《利益衡量视野下网约车行政法律规制》《论<民法典>抚养纠纷中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的适用》进行论文主题报告,并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陈锐教授及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武飞教授做出了精彩点评。
会议闭幕式由我院法学理论重点学科带头人侯学勇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孙光宁教授对本次会议作出总结。最后,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吴丙新教授对本次会议致辞,他指出,在疫情防控依旧紧张的情况下,成功召开此次会议离不开承办方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努力付出,同时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就下一届的学术年会发出邀请。
本次学术年会的主题是“法典化时代的法律思维与方法”,参会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就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在法典化应用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许多具有理论价值和时代意义的观点和建议。法典化时代已经到来,我们所需要的是立足法典本身,让法典更好地传承过往,创塑未来,这也是法律职业者在法典化时代的共同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