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在教师节系列荣誉表彰中李克杰老师喜获金牌教授荣誉称号;王珂瑾、丁延龄两位老师喜获金牌副教授荣誉称号;刘立敏、刘晓然、苗雨、董晓杰四位老师则喜获金牌讲师荣誉称号,以下为其个人风采榜:
李克杰: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政法学院立法研究院研究人员。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立法学、地方立法。
入选首批“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成员;聊城市法律顾问委员会法律专家库成员;济南市法学会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作为专职教师,多年来始终坚持“不忘初心、长期坚守、教书育人、服务法治”的基本信念,并将其贯彻于教学科研工作之中。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较好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首先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高度重视政治学习,随时关注中央和地方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及时把握上级政策精神,并时刻坚持“课程思政”理念,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精神贯穿于课堂教学各个环节,切实防止教学内容的僵化和滞后。
坚持精品意识,必修选修并重。多年来,一直担任《法理学基础》和《立法学》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努力促使学生加深对课程理论知识框架及其内在逻辑的理解,深刻把握课程各部分、各环节之间的内容衔接与功能互补,使其在更高层次上对课程内容融会贯通,让学生不仅学内容而且还学方法。在确保理论知识的深刻的同时,还保证课堂气氛的活跃,尽量让枯燥的知识有趣化。即使是选修课,也一视同仁,长期坚持独自开课,确保不降低教学标准,及时采纳新体系、充实新知识、运用新方法,努力让学生满意。
加强学业论文指导,促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要求,积极探索学业指导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从“授之以渔”上下功夫,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采取有效的学习方法。坚持规范和标准,通过常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写作技能。
以科研促教学,切实提升专业水平。在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教研科研活动。近年来,主持省、厅级课题多项,发表B类以上论文数篇,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两部。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论文和专著分获省厅级优秀成果奖。在学校2013-2016、2016-2019的两次三年考核中均获“科研工作突出奖”。
参与省市立法活动,积极服务地方立法。《立法法》修改以来,省市地方立法方兴未艾。积极参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主持完成省级立法论证和立法研究项目多个,参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论证、审查、清理等重大法务活动数十次,积极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事业。
丁延龄:
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2006年到山东政法学院工作以来,一直虚心向其他老师学习,不断丰富教学经验,积极认真的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为了提升教学水平以及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亦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比赛、网络课程比赛以及多媒体课件比赛并获奖。
教学和科研是现代大学也是大学教师的基本任务,因此,在积极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法论丛》、《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北方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人权研究》、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等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的学术论文,同时主持和完成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项目、山东政法学院校级研究项目等一系列研究课题,同时亦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并且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
刘立敏:
女,1977-,山东单县人。讲师,法学硕士。
工作与学习经历:
1996~200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2004~2007年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2000至今就职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
主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案例研究》、《看电影学法律》、《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
《看电影学法律》课程建设者与负责人。
科研成果:
论文:《宪法监督视野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载《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年第4期;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出路》,载《烟台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当前法学教育人文精神缺失及其影响,载《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2期
课题:主持山东省软科学课题《新形势下行政异体问责制度构建研究》(项目号2009RKB434)
主持教育部课题《东西部合作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基地研究》(项目号10YJC880078)
主持国家民委课题《新形势下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研究》(项目号2013-GM-120)
教育感言:
教育事业在我心中是一份神圣的事业,我深深的热爱并敬畏这一职业,作为教师队伍的一份子,常怀一颗谦卑、感恩之心珍惜作为一名教师的福分。
刘晓然,女,祖籍山东威海,生长于泉城济南。双鱼座注定离不开水,而济南的山水也赋予她异于常人的性格。一路以听话的好学生形象就读重点小学、重点初中及重点高中,却在高考时出人意料的选择了名不见经传的千里之外的南方学校。于是18岁第一次背井离乡,家人还在伤感唏嘘时,她却兴奋地庆幸着独立的自由。得益于严格的家教和北方人的性格,读书七年间自律自理,成绩优异,获奖无数,可谓年少成名,风光无限。毕业后毅然拒绝了更南方的就业机会返回家乡,她的理由是想家。历经诸多标准求职流程,面对四个同时递来的橄榄枝,她再次出人意料的选择了从未想过的高校教师,我的理由是假期多。
工作至今,放弃专业,从零开始,教授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案例研究》、《国家赔偿法》等十余门专业必修、选修课程,近三年平均授课466课时、2200余学生。努力提高个人科研能力,主持省级课题两项、校级课题一项,参与省级课题两项、市级课题一项;参与校级教改项目两项;主持校级混合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建设、引进课程《行政诉讼证据原理与实务》建设,参与一门校级精品课程、两门引进课程建设;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B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C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积极锻炼个人的教学能力,参加第八届、第十二届校授课大赛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参加第二届、第四届微课程大赛分别获得三等奖、二等奖,参加说课大赛获得三等奖,参加“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获青年组二等奖,参加2012年青年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获得三等奖。充分发挥个人的语言特长,参加山东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演讲比赛获得一等奖,三次参加校级演讲比赛均获得一等奖,参加朗诵比赛获得二等奖,2010-2011年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得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者称号。
性格使然,她跟很多学生能成为朋友,甚至挚友闺蜜。她喜欢娱乐八卦,但她会在八卦之前先看看社会动态及时事新闻,因为专业素养的训练绝不能停止;她喜欢网络游戏,但她会在游戏中途及时抽身,因为她只想在游戏中学会放松而非倾情投入;她喜欢网络购物,但她从不清空购物车或者买完后悔,因为她知道购物不是肆意挥霍。近几年生活经历了一些变故,她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假装坚强,不要勉强委屈,人可以低谷但要学会微笑,因为生活就是照镜子,你笑它就会笑。她愿意经历低谷和失意之后依然热情明朗,让学生能因为她看到生活的阳光。她愿意在看过生命的善与恶之后,仍然平淡从容,让学生能因为她看到生活的优雅美好。她愿意守护每个学生对未来的憧憬,告诉他们,勇敢的走在路上,未来,无限可能,无限美好。
董晓杰:
宪法教研室副主任,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主讲《宪法学》、《法理学要义》、《人权法学》等法学类课程,参与混合式课程《宪法学》、线上课程《人权法学》等课程的建设工作,曾获山东政法学院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山东政法学院教师授课大赛三等奖。主要从事宪法学、法理学的研究工作,在该领域主持山东省法学会项目1项、山东政法学院校级科研与教改项目2项,参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山东省教育厅文科和科技计划、山东省社科联科研等省厅级课题项目4项。 在《浙江社会科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
苗雨:
1982年生,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山东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讲师。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学研究会理事。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在法学论坛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出版学术专著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