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山东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山东政法学院召开。研讨会由山东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和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谢桂山和相关专家学者、研究生30余人参加研讨会。研讨会开幕式由山东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窦衍瑞教授主持。
李玉福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业务内容,学校为此进行了长期探索,希望以此次学术研讨会为契机,增进交流、深化合作,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谢桂山指出,法治山东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法治理论与山东实践相结合,为法治强省战略服务。
与会学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两个专题开展学术研讨,我院苗雨副教授、丁延龄副教授和赵京朝博士分别作了专题发言。本次研讨会立足党情国情、结合专业理论、引用社会实例,详细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基本精神、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及其山东实践,深刻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意义、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贴合山东实践,以科学理论指导具体实践,以专业理论推动法治进程。
窦衍瑞院长做总结致辞,他向与会成员表达衷心感谢,并结合研讨内容为法治山东建设建言献策,提出推动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与新发展阶段相结合、与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相结合,推进法治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