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刘建军,1975年生,籍贯山东省苍山县,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背景
2003-2009,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11-2012,加拿大女王大学(Queen’s University,Canada),“中加政府学者交换项目”访问学者;
2014,美国杨百翰大学(Brigham Young University,USA),“比较宪法项目”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2000-今,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
社会兼职
济南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教育教学
主讲法学专业本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监察法学》等专业必修课程,主持并主讲《比较行政法学》、《比较行政诉讼法学》等专业选修课程;
主讲法律硕士研究生《行政法专题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等专业必修课程;
主持省级教改项目《< 监察法学>课程创新与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编号M2018X276)。
荣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教学奖(2008年度)。
学术研究
学术兴趣与研究方向为公法与公共政策,规制法,执法与公民权利保护,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等。
代表性学术成果
(一)著作
专著《行政调查正当程序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
主编《比较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
(二)学术论文
独立,我国公共场所图像监视法律治理路径分析,政法论丛,2012年第一期;
独译,监视理论的阐释:历史与批判视角,政法论丛,2012年第一期;
独立,论公共场所图像监视与公民权利保护——一种框架性分析,政法论丛,2011年第一期。
(三)科研项目
主持教育部《公共图像监视与公民权利保护》项目(部级项目,项目编号07JC820028);
主持山东省软科学《论山东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法制化》项目(省级项目,项目编号2013RKB01503);
主持山东政法学院立法专项重点课题《山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立法研究》(校级项目,项目编号2019F01Z)。
(四)科研获奖
中国法学会三等奖(2010年度)。